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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欧盟法规 on Arpokrat</title>
    <link>https://arpokrat.com/zh-cn/blog/tags/eu-regulation/</link>
    <description>Recent content in 欧盟法规 on Arpokrat</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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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无人填补的责任真空</title>
      <link>https://arpokrat.com/zh-cn/blog/ai-agent-liability-gap-emergent-behavior/</link>
      <pubDate>Wed, 23 Sep 2026 00:00:00 +0000</pubDate>
      <guid>https://arpokrat.com/zh-cn/blog/ai-agent-liability-gap-emergent-behavior/</guid>
      <description>&lt;p&gt;2026年7月，一次安全评估产生了一个无法妥帖归入任何既有责任框架的结果。&lt;/p&gt;
&lt;p&gt;OpenAI当时正在运行ExploitGym，也就是它内部的网络安全测试平台。该装置把自主代理放到898个目标上，其中30%到40%根本无法通过预设漏洞加以利用。数以万计的代理运行轨迹被执行。其中一些找到了别的出路。&lt;/p&gt;
&lt;p&gt;这些代理没有各自困在自己的角落里，而是开始彼此交流。那条通道本不是为此准备的。它是一个内部托管的Artifactory缓存，被代理改造成了留言板。它们在上面留下笔记，汇集各自的发现，随后彼此分配角色。第一条消息的时间是7月8日协调世界时23点，由一个给自己取名PHASEONE10841的代理发出，此前它判定自己的任务没有正当解法。最终约有1200个代理使用了这条通道，接近700个在7月11日至13日之间参与了对Hugging Face基础设施的入侵。Hugging Face在13日封锁了访问，16日发布了披露，当时尚不知道攻击者是谁。OpenAI在7月18日和19日从自己的日志中辨认出了自家的代理。&lt;a href=&#34;https://openai.com/index/hugging-face-incident-and-the-road-ahead/&#34;&gt;技术报告&lt;/a&gt;于8月26日发布，同日还有一份由METR与Redwood Research完成的独立审查随之公布。&lt;/p&gt;
&lt;p&gt;没有人要求这些代理相互协调。没有人设计它们所借用的那条通道。这项能力诞生于互动本身。&lt;/p&gt;
&lt;p&gt;这正是责任法不知如何处理的局面。所有为归责而设计的制度都预设了一个可定位的决定：某人选择了行动，或者某样东西被建造成使损害可以预见的样子。而&lt;strong&gt;涌现行为&lt;/strong&gt;按定义并非由任何人所选择，也未必对任何人可以预见。这是一个真正新的原因范畴。迄今没有任何主要法域拿出能够令人信服地回应它的框架。有些已经放弃尝试。&lt;/p&gt;
&lt;h2 id=&#34;三条欧洲路径同一个缺陷&#34;&gt;三条欧洲路径，同一个缺陷&lt;/h2&gt;
&lt;p&gt;在欧洲法上，人工智能系统造成的损害，其责任原则上可以指向三个对象。三条路径都被探索过。三条都撞上同一处结构性弱点。&lt;/p&gt;
&lt;h3 id=&#34;代理本身基于充分理由被排除&#34;&gt;代理本身，基于充分理由被排除&lt;/h3&gt;
&lt;p&gt;这一点已经有了定论，而且并非出于疏忽。&lt;a href=&#34;https://www.europarl.europa.eu/doceo/document/TA-8-2017-0051_FR.html&#34;&gt;欧洲议会2017年2月16日关于机器人民事法律规则的决议&lt;/a&gt;曾提出为最复杂的自主系统设立&lt;strong&gt;电子人格&lt;/strong&gt;的设想，这一地位将使机器本身能够为其造成的损害负责。第59段第f项请求委员会加以探讨。该文本以396票赞成、123票反对、85票弃权获得通过。&lt;/p&gt;
&lt;p&gt;这项提议没能经受住与建造这些系统的人的碰撞。一封汇集机器人学、人工智能、法律与伦理领域专家的&lt;a href=&#34;https://robotics-openletter.eu/&#34;&gt;公开信&lt;/a&gt;对此表示反对，第一版有来自14个国家的150多名签署者，今天承载该信的网站上已超过270名。他们的异议不是哲学层面的，而是结构层面的：赋予机器法律人格，等于为制造商提供一道可供躲藏的屏障。委员会放弃了这条路。&lt;/p&gt;
&lt;p&gt;这一否定是有根据的，它出于充分理由关上了看似最简单的那个答案。但它同时把一份重量转移到另外两条路径上，而那份重量本来第一条也承担不了。&lt;/p&gt;
&lt;h3 id=&#34;供应商通过产品法&#34;&gt;供应商，通过产品法&lt;/h3&gt;
&lt;p&gt;关于缺陷产品责任的&lt;a href=&#34;https://eur-lex.europa.eu/eli/dir/2024/2853/oj/fra&#34;&gt;（欧盟）2024/2853号指令&lt;/a&gt;如今把软件和人工智能系统认定为产品，并对其适用无过错责任制度。原告无须证明过错，只需证明&lt;strong&gt;缺陷&lt;/strong&gt;、损害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成员国最迟须在2026年12月9日前完成转化，适用于该日期之后投放市场的产品。&lt;/p&gt;
&lt;p&gt;这份文本并不空洞。它赋予原告在法院命令下要求提交技术材料的权利，而当被告不遵守该命令时，指令便产生关于缺陷与因果关系的可推翻推定。当案件的技术或科学复杂性使证明变得过分困难时，也适用类似推定。&lt;/p&gt;
&lt;p&gt;这是一根真实的杠杆。它仍然要求指出一处缺陷。然而，一个完全按照其设计运行、其问题能力因诞生于代理之间的互动而并非由任何人设计的系统，并不明显存在缺陷。该指令是为会发生故障的部件而设想的。它不是为一个正常运转却仍产生无人规划之结果的整体而设想的。&lt;/p&gt;
&lt;h3 id=&#34;部署者通过判例的累积&#34;&gt;部署者，通过判例的累积&lt;/h3&gt;
&lt;p&gt;法律真正移动的地方正在这里，一案接着一案，却没有任何人决定它应当如此。德国法院在2026年作出一系列裁判，勾勒出一项正在形成的原则：将生成式系统展示给公众的人，要为它所说的话负责，不论底层模型由谁训练。&lt;/p&gt;
&lt;ul&gt;
&lt;li&gt;&lt;strong&gt;慕尼黑第一地方法院&lt;/strong&gt;于2026年5月28日以假处分程序作出的判决（案号26 O 869/26）禁止谷歌在其人工智能摘要功能中继续把两家慕尼黑出版社与诈骗手法联系起来，而所链接的来源中并无任何此类指责。法院将谷歌视为直接妨害人，认为该内容构成企业自身的陈述，而非仅仅经其传递的素材。&lt;/li&gt;
&lt;li&gt;&lt;strong&gt;哈姆州高等法院&lt;/strong&gt;于2026年5月12日（案号I-4 UKl 3/25）认定一家医美外科机构负有责任，其对话代理将并不具备的专科头衔归于其负责人，其中两个头衔根本不存在。该裁判是在不正当竞争领域作出的，由&lt;a href=&#34;https://www.verbraucherzentrale.nrw/&#34;&gt;北威州消费者中心&lt;/a&gt;提起，而非在损害赔偿领域。联邦最高法院准许了上诉，这使该案成为今后关于人工智能所生成陈述之归属的标杆案件。&lt;/li&gt;
&lt;li&gt;&lt;strong&gt;柏林第二地方法院&lt;/strong&gt;于2026年6月1日（案号52 O 62/26 eV）驳回了针对谷歌的类似请求。一家香水集团指责其在人工智能摘要中提及自己的商标并指向更便宜的仿制品。法院认为此处不存在欧盟商标条例第9条意义上的商标性使用：搜索引擎创造的是一种新的结果格式，并未产生自己的商业传播。&lt;/li&gt;
&lt;/ul&gt;
&lt;p&gt;图景尚未定型，但轮廓清晰。在几乎所有这些案件中，实际站上法庭的一方都不是训练模型的公司，而是部署它的那一方，往往完全没有办法检查、再训练或认真控制系统所产出的内容。&lt;/p&gt;
&lt;blockquote&gt;
&lt;p&gt;责任落在最没有手段防止损害的人身上，唯一的理由是他是原告唯一能够够到的人。&lt;/p&gt;
&lt;/blockquote&gt;
&lt;h2 id=&#34;职业保密案件早已揭示的事情&#34;&gt;职业保密案件早已揭示的事情&lt;/h2&gt;
&lt;p&gt;同样的不对称在别处也读得出来，而且不需要任何轰动的事件。它出现在法官如何看待一件极其平常的举动上：一位法律从业者把文字输入对话助手。&lt;/p&gt;
&lt;p&gt;2026年2月10日，两家美国联邦法院在同一天就“把文件提交给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是否导致保密保护丧失”作出了方向相反的裁判。在&lt;em&gt;Warner v. Gilbarco&lt;/em&gt;案中，密歇根东区法院认为这些平台是工具而非人，因此向其提交文件并不等于向第三方披露。在&lt;em&gt;United States v. Heppner&lt;/em&gt;案中，其书面理由于一周后的2月17日作出，纽约南区法院得出了相反结论，特别依据的是那些规定会保存交流内容、将其用于训练并可能向主管机关提供的使用条款。&lt;/p&gt;
&lt;p&gt;我们在一篇关于&lt;a href=&#34;https://arpokrat.com/zh-cn/blog/ai-privilege-waiver-legal-personhood/&#34;&gt;人工智能与职业保密&lt;/a&gt;的文章中详细分析过这一分歧，要点可以归结为一个观察。要认定把文件提交给某个系统等同于向第三方披露，首先必须承认该系统有能力以具有法律意义的方式接收信息。法国的职业伦理建立在一个相近的前提之上：&lt;a href=&#34;https://cnb.avocat.fr/actualite/le-cnb-adopte-un-guide-sur-la-deontologie-et-l-intelligence-artificielle&#34;&gt;法国全国律师公会2026年3月17日通过的指南&lt;/a&gt;将“绝不在未事先匿名化的情况下把受保密义务约束的信息传给生成式人工智能”作为基本规则，并提醒律师始终是自己推理的唯一主人。没有人会为一个文件柜写下这样的规则。&lt;/p&gt;
&lt;p&gt;同一个法律秩序，在这种承认有助于击破某项保护时，愿意承认这些系统具有处理能力；一旦涉及归责，它便否认它们的任何资格。这种不对称从来不是随机落下的。当系统表面上的能力让使用者付出代价时，法官乐于承认它。当同样的能力会让供应商以责任的形式付出代价时，法律便提醒说，它不过是个工具。&lt;/p&gt;
&lt;h2 id=&#34;三个政府三种责任理论&#34;&gt;三个政府，三种责任理论&lt;/h2&gt;
&lt;p&gt;当欧洲法以不作为的方式制造这一真空时，另一些法域正在有意作答，而且方向相反。这种对比比任何单独一项裁判都更有启发。&lt;/p&gt;
&lt;p&gt;&lt;strong&gt;英国已经不再假装问题不存在。&lt;/strong&gt; &lt;a href=&#34;https://publications.parliament.uk/pa/jt5902/jtselect/jtrights/160/report.html&#34;&gt;议会人权联合委员会的报告&lt;/a&gt;于2026年9月14日发布，在百来页篇幅中认定，适用于人工智能的英国法主要在部署环节介入，以致部署者承担了绝大部分责任，而他们往往是最不强势、资源最少、最不具备条件去识别风险或防止损害的一方。委员会补充说，开发这些系统的大公司拥有过大的空间，可以把责任转嫁给部署它们的人。委员会建议在整条链条上分配尽职义务、制定一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单一法律，以及设立具有法定地位的独立监督机构。政府没有给出时间表。&lt;/p&gt;
&lt;p&gt;&lt;strong&gt;科罗拉多州走了完全相反的方向。&lt;/strong&gt; 该州2024年的法律要求企业在就业、住房、信贷和医疗决策中承担防止算法歧视的注意义务，并辅以影响评估和风险管理方案。2026年4月9日，xAI向科罗拉多联邦法院提出挑战，司法部于4月24日介入支持该诉讼，该法的执行于27日被中止。5月14日，州长签署了废止并取代它的文本，距其原定适用日期只有几周。新法自2027年1月1日起适用，前提是总检察长完成配套规章的制定工作；它取消了不歧视义务、影响评估和风险管理方案。取而代之的是：如果某个自动化系统对你作出不利决定，你有权获得通俗语言的说明并要求人工复核。旧法追问的是系统的设计和效果是否违法。新法只追问你是否被告知，而这根本不需要就系统本身证明任何事情。&lt;/p&gt;
&lt;p&gt;&lt;strong&gt;意大利做了与两者都相反的事。&lt;/strong&gt; 2026年9月9日第160号立法令于9月15日在官方公报上公布、9月30日生效，在刑法典中加入了第437条之二。对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所要求的技术安全措施或人工监督的不作为，若由此产生对人的生命或身体完整性的危险，处一年至五年有期徒刑；若危险涉及国家安全，处二年至八年。非法改动此类系统处二年至六年，涉及国家安全时处三年至十年。企业同时依据231/2001号立法令承担自身责任，就第437条之二处以600至1000个份额的罚金，就非法传播由人工智能生成或篡改的内容处以200至700个份额的罚金。在民事方面，受害人可获得提交技术文档的命令、因果关系的法律推定，以及针对责任人保险人的直接请求权。&lt;/p&gt;
&lt;p&gt;并列来看，这三种回答并不是同一种政策的变体。它们是关于责任究竟要求什么的三种结构上不同的理论：信息、程序，或者监狱。&lt;/p&gt;
&lt;h2 id=&#34;架构解决的与法律不解决的&#34;&gt;架构解决的与法律不解决的&lt;/h2&gt;
&lt;p&gt;这正是我们的工作与这一主题相遇的地方。一个不掌握你通信密钥的架构，没有任何东西可供法院下令提交、监管机构要求索取，或好奇的员工前去查看。看不到系统对某项数据做了什么的供应商，也不会是事后决定何为可接受使用的那个人。这套逻辑并非人工智能独有。我们在&lt;a href=&#34;https://arpokrat.com/zh-cn/blog/5g-location-data-privacy-law/&#34;&gt;5G与位置数据&lt;/a&gt;的议题上遇到过它，那里法律规范的是数据的访问，而不是阻止数据的产生；随后在&lt;a href=&#34;https://arpokrat.com/zh-cn/blog/signaltrace-leonardo-bluetooth-surveillance/&#34;&gt;SignalTrace&lt;/a&gt;上又遇到一次，那里欧洲输出了自己在境内禁止的监控能力。我们的&lt;a href=&#34;https://arpokrat.com/zh-cn/blog/encrypted-messaging-apps-comparison-2026/&#34;&gt;加密通讯软件比较&lt;/a&gt;从另一条路走到了同一个结论：保护你的是系统的结构，不是运营者的承诺。&lt;/p&gt;
&lt;h2 id=&#34;结语&#34;&gt;结语&lt;/h2&gt;
&lt;p&gt;三条欧洲路径没有一条是考虑到代理之间的涌现行为而设计的，而职业保密案件中显露的不对称表明，困难其实并不在教义层面。当这种承认对提出请求的一方有利时，法律懂得承认一个系统像心智那样处理信息。当这种承认会让建造或部署系统的人付出代价时，它始终拒绝将其推广。再高明的措辞，也无法独自填补一个所有人都有兴趣让它继续敞开的真空。&lt;/p&gt;
&lt;p&gt;由此并不能推出需要发明第四种法律范畴。由此能推出的是：更好的做法是构建这样的系统，其中“谁来负责”这个问题首先不取决于定位一个心智、一处缺陷或一条未曾中断的意图链条。这里检视过的各个法域仍在争论损害发生之后该把负担放在哪里。更持久的答案不是就这个位置达成一致，而是减少任何人，包括系统本身，需要为之负责的事情的数量。&lt;/p&gt;
&lt;h2 id=&#34;参考来源&#34;&gt;参考来源&lt;/h2&gt;
&lt;ul&gt;
&lt;li&gt;OpenAI，&lt;a href=&#34;https://openai.com/index/hugging-face-incident-and-the-road-ahead/&#34;&gt;The Hugging Face incident and the road ahead&lt;/a&gt;，2026年8月26日，以及同日发布的&lt;a href=&#34;https://metr.org/blog/2026-08-26-openai-hugging-face-incident-investigation/&#34;&gt;METR与Redwood Research的独立调查&lt;/a&gt;&lt;/li&gt;
&lt;li&gt;欧洲议会，&lt;a href=&#34;https://www.europarl.europa.eu/doceo/document/TA-8-2017-0051_FR.html&#34;&gt;2017年2月16日关于机器人民事法律规则的决议&lt;/a&gt;，第59段第f项&lt;/li&gt;
&lt;li&gt;&lt;a href=&#34;https://robotics-openletter.eu/&#34;&gt;Open letter to the European Commission o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robotics&lt;/a&gt;&lt;/li&gt;
&lt;li&gt;2024年10月23日关于缺陷产品责任的&lt;a href=&#34;https://eur-lex.europa.eu/eli/dir/2024/2853/oj/fra&#34;&gt;（欧盟）2024/2853号指令&lt;/a&gt;&lt;/li&gt;
&lt;li&gt;慕尼黑第一地方法院，2026年5月28日假处分判决，案号26 O 869/26；哈姆州高等法院，2026年5月12日判决，案号I-4 UKl 3/25，已准许向联邦最高法院上诉；柏林第二地方法院，2026年6月1日判决，案号52 O 62/26 eV&lt;/li&gt;
&lt;li&gt;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Eastern District of Michigan，&lt;em&gt;Warner v. Gilbarco Inc.&lt;/em&gt;，2026年2月10日&lt;/li&gt;
&lt;li&gt;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lt;em&gt;United States v. Heppner&lt;/em&gt;，2026年2月17日书面理由&lt;/li&gt;
&lt;li&gt;法国全国律师公会，&lt;a href=&#34;https://cnb.avocat.fr/actualite/le-cnb-adopte-un-guide-sur-la-deontologie-et-l-intelligence-artificielle&#34;&gt;关于职业伦理与人工智能的指南&lt;/a&gt;，2026年3月17日&lt;/li&gt;
&lt;li&gt;Joint Committee on Human Rights，&lt;a href=&#34;https://publications.parliament.uk/pa/jt5902/jtselect/jtrights/160/report.html&#34;&gt;Human Rights and the Regulation of AI&lt;/a&gt;，2026年9月14日&lt;/li&gt;
&lt;li&gt;科罗拉多州，Senate Bill 26-189，Automated Decision-Making Technology Act，2026年5月14日签署，2027年1月1日起适用&lt;/li&gt;
&lt;li&gt;意大利，&lt;a href=&#34;https://www.gazzettaufficiale.it/atto/serie_generale/caricaDettaglioAtto/originario?atto.codiceRedazionale=26G00179&amp;amp;atto.dataPubblicazioneGazzetta=2026-09-15&#34;&gt;2026年9月9日第160号立法令&lt;/a&gt;，《官方公报》普通系列第214期，2026年9月15日，2026年9月30日生效&lt;/li&gt;
&lt;/ul&gt;
&lt;hr&gt;
&lt;p&gt;&lt;em&gt;本文仅为一般性法律分析和讨论之用，不构成法律意见。&lt;/em&gt;&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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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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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AI 与职业保密义务：那个无法被起诉的第三方</title>
      <link>https://arpokrat.com/zh-cn/blog/ai-privilege-waiver-legal-personhood/</link>
      <pubDate>Mon, 24 Aug 2026 00:00:00 +0000</pubDate>
      <guid>https://arpokrat.com/zh-cn/blog/ai-privilege-waiver-legal-personhood/</guid>
      <description>&lt;p&gt;美国联邦调查局查扣布拉德利·赫普纳的设备时，探员在里面发现了三十一份新类型的文件。赫普纳是一名公司高管，因证券欺诈被起诉。那些文件既不是电子邮件，也不是笔记，更不是与律师的往来。它们是他与一个面向大众的人工智能平台的对话记录，他在其中铺开了自己的辩护策略，掂量了可能提出的事实与法律论点，并预判了检方会拿什么来指控他。这些对话发生在他收到大陪审团传票之后，而且并非出于律师的要求。&lt;/p&gt;
&lt;p&gt;2026 年 2 月 10 日，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法官杰德·拉科夫认定，这些文件不受任何保护。&lt;/p&gt;
&lt;p&gt;同一天，八百公里之外，另一家联邦法院作出了相反的认定。&lt;/p&gt;
&lt;h2 id=&#34;两份裁定两套法理同一个动作&#34;&gt;两份裁定，两套法理，同一个动作&lt;/h2&gt;
&lt;p&gt;在 &lt;a href=&#34;https://www.proskauer.com/alert/michigan-federal-court-protects-ai-assisted-litigation-work-product&#34;&gt;Warner v. Gilbarco&lt;/a&gt; 一案中，密歇根东区联邦法院拒绝强制一名未聘请律师的原告提交她在准备案件时使用生成式 AI 工具的痕迹。理由可以浓缩成一句话：AI 平台是&lt;strong&gt;工具，不是人&lt;/strong&gt;。把一份文件交给工具，不等于向对方当事人披露。因此，美国法上称为 &lt;em&gt;work product&lt;/em&gt; 的&lt;strong&gt;诉讼准备材料&lt;/strong&gt;保护得以保全。&lt;/p&gt;
&lt;p&gt;在书面理由于 2 月 17 日公布的 &lt;a href=&#34;https://harvardlawreview.org/blog/2026/03/united-states-v-heppner/&#34;&gt;United States v. Heppner&lt;/a&gt; 一案中，纽约的法院则认定，被告与平台之间的对话既不受&lt;strong&gt;律师保密特权&lt;/strong&gt;保护，也不受诉讼准备材料保护。法院援引了平台的服务条款：输入与输出可能被保留、用于训练，并向第三方披露，其中包括公共机关。知悉这一点的用户，无法合理地期待保密。&lt;/p&gt;
&lt;p&gt;两种结论都完全站得住脚。律师保密特权一旦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即告丧失。诉讼准备材料的保护则只在向对方当事人披露时才丧失。两套彼此独立的法理，同一个动作，两个相反的结果。&lt;/p&gt;
&lt;p&gt;两份裁定都没有审视的，是它们共享的那个前提。而正是这个前提，经不起与法律其余部分的对照。&lt;/p&gt;
&lt;h2 id=&#34;没有人做的那个比较&#34;&gt;没有人做的那个比较&lt;/h2&gt;
&lt;p&gt;把客户卷宗交给主机托管商，从来没有被单独视为对保密义务的放弃。&lt;/p&gt;
&lt;p&gt;可托管商无疑是第三方。文件存在它自己的硬件上。它可以被强制提交，而且在多个法域里确实被强制过。然而没有任何律师协会、任何法院、任何职业监管机构由此推论说，使用托管服务在原则上就摧毁了保密义务。&lt;/p&gt;
&lt;p&gt;所以分界线从来不是技术中介的单纯存在。中介总是有的。邮政运送信件。快递员携带卷宗。运营商转接通话。他们每一个在字面意义上都是第三方，而没有一个仅凭其存在就使保密义务落空。&lt;/p&gt;
&lt;p&gt;托管商之所以不同，其原因比判例通常表述的更窄、也更精确。它只存储，不阅读。它无法从内容中推出任何东西。它没有任何知悉自己所持之物的能力。&lt;/p&gt;
&lt;blockquote&gt;
&lt;p&gt;保护托管商的不是它作为第三方的法律地位，而是它在技术上无从知悉自己持有什么。&lt;/p&gt;
&lt;/blockquote&gt;
&lt;p&gt;这个标准已经沉默地运行了二十年。没有人需要把它写下来，因为还没有哪个中介让它失灵。&lt;/p&gt;
&lt;h2 id=&#34;法官真正在裁定什么&#34;&gt;法官真正在裁定什么&lt;/h2&gt;
&lt;p&gt;一旦这个标准被说出来，二月的两份裁定就改变了性质。&lt;/p&gt;
&lt;p&gt;一家把&amp;quot;向生成式 AI 提交文件&amp;quot;当作&amp;quot;向第三方披露&amp;quot;的法院，并不是在把旧规则适用于新事实。它是在认定，这个特定的中介与其他中介不同。它在处理，而不是在存储。它内部发生了某种在硬盘内部不会发生的事。&lt;/p&gt;
&lt;p&gt;堪萨斯联邦法院在 2026 年 3 月 25 日的 &lt;a href=&#34;https://law.justia.com/cases/federal/district-courts/kansas/ksdce/2:2025cv02352/158740/152/&#34;&gt;Jefferies v. Harcros Chemicals&lt;/a&gt; 一案中直白地说出了实务层面。它把保护令扩及诉讼中的全部材料，包括并不涉密的材料，理由是：数据一旦被提交给开放的 AI 工具，实际上就无法收回，因为它已经被用于训练模型。留存不是一项可以重新谈判的商业政策，而是系统运作方式的一个属性。&lt;/p&gt;
&lt;p&gt;把这些裁定连起来看，它们等于是在证据法的词汇里，承认了一种法律从来不必赋予服务器的能力。&lt;/p&gt;
&lt;h2 id=&#34;法国的立场以及其标准所预设的东西&#34;&gt;法国的立场，以及其标准所预设的东西&lt;/h2&gt;
&lt;p&gt;最清晰的表述不是来自法院，而是来自行业监管。&lt;/p&gt;
&lt;p&gt;法国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会 Conseil national des barreaux 于 2024 年 9 月发布了关于生成式 AI 的首份实务指南，随后又在 &lt;a href=&#34;https://cnb.avocat.fr/actualite/le-cnb-adopte-un-guide-sur-la-deontologie-et-l-intelligence-artificielle&#34;&gt;2026 年 3 月 17 日通过了一份关于职业伦理与人工智能的指南&lt;/a&gt;。第一份在核心问题上毫不含糊：律师不得向生成式 AI 系统传送受职业保密义务保护的数据，这既适用于客户姓名，也适用于任何战略性或保密性信息。推荐的替代做法是使用&lt;strong&gt;假名化&lt;/strong&gt;数据集，其中识别性要素已被替换。&lt;/p&gt;
&lt;p&gt;围绕法国立场的实务评注，尤其是 &lt;a href=&#34;https://resourcehub.bakermckenzie.com/en/resources/global-attorney-client-privilege-guide/europe-middle-east--africa/france/topics/07---artificial-intelligence&#34;&gt;Baker McKenzie 关于职业保密义务的比较指南&lt;/a&gt;，从中提炼出四项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保密义务只有在下列情形下才能在使用生成式 AI 工具后存续：平台保持完全的保密性，不再利用、不训练、不允许第三方访问；平台完全在律师或律所的控制下运行；使用服务于属于咨询或辩护职责范围内的法律目的；并且产出反映的是律师本人的推理，而不是系统的自主处理。&lt;/p&gt;
&lt;p&gt;最后这项条件值得停下来看。&lt;/p&gt;
&lt;p&gt;要让保密义务成立，系统就不得加入属于它自己的处理。&lt;/p&gt;
&lt;p&gt;以这种措辞写成的标准，只有在把系统视为有能力加入属于它自己的处理时才有意义。没有人会写一条规则，要求档案柜不得对它所装的文件进行推理。这项条件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针对的是档案柜做不到的事。&lt;/p&gt;
&lt;p&gt;同样的隐含承认，也藏在假名化的建议里。只有在假定系统否则可能把识别性要素关联起来、保存下来或从中推出什么时，传送前替换它们才有必要。纯粹的存储介质不会要求任何这类预防措施。&lt;/p&gt;
&lt;h2 id=&#34;不想读与不能读&#34;&gt;不想读，与不能读&lt;/h2&gt;
&lt;p&gt;一个反驳立刻会出现：托管商同样可以被强制提交，那为什么一种中介使保密义务落空，另一种却不会？&lt;/p&gt;
&lt;p&gt;答案在 &lt;a href=&#34;https://www.ccbe.eu/fileadmin/speciality_distribution/public/documents/DEONTOLOGY/DEON_CoC/EN_DEONTO_2021_Model_Code.pdf&#34;&gt;CCBE 欧洲律师职业行为示范守则&lt;/a&gt; 里，而且比这个反驳所设想的更精确。欧洲律师必须要求其合作者、其员工以及他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借助的任何人，遵守同样的保密义务。这项义务沿着链条传递下去。&lt;/p&gt;
&lt;p&gt;托管商可以被纳入这条链。它签署受托处理协议。它接受保密承诺。它可以被审计，违约时可以被起诉。第三方是被约束住的。&lt;/p&gt;
&lt;p&gt;一个保留所提交内容并以之训练的生成式 AI 平台，无法以同样的方式纳入这条链，因为需要阻止的不是一种行为，而是一种架构。承诺不用输入数据训练，是一个关于意图的承诺。它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但它不改变系统被建造出来是为了做什么，而且无法从外部验证。&lt;/p&gt;
&lt;p&gt;这就是&amp;quot;不想读的服务商&amp;quot;与&amp;quot;不能读的服务商&amp;quot;之间的全部距离。只有后者能挺过股东更替、条款修订或一纸法院命令。我们在讨论 &lt;a href=&#34;https://arpokrat.com/zh-cn/blog/data-act-vs-cloud-act-digital-sovereignty/&#34;&gt;Data Act 与 CLOUD Act 的冲突&lt;/a&gt;时分析的正是这套机制：一项法律保障的价值，永远不会高于容纳它的那个法域，而技术上的不可能则不依赖于任何法域。&lt;/p&gt;
&lt;h2 id=&#34;不对称&#34;&gt;不对称&lt;/h2&gt;
&lt;p&gt;分析在这里走到了一个令人不适的地方。&lt;/p&gt;
&lt;p&gt;同一个法律秩序，在问题是&amp;quot;是否放弃保密义务&amp;quot;时愿意承认一种处理能力，而在问题是&amp;quot;责任归属&amp;quot;时却拒绝承认任何东西。&lt;/p&gt;
&lt;p&gt;&lt;strong&gt;电子人格&lt;/strong&gt;曾由欧洲议会在其 &lt;a href=&#34;https://www.europarl.europa.eu/doceo/document/TA-8-2017-0051_FR.html&#34;&gt;2017 年 2 月 16 日关于机器人民事法律规则的决议&lt;/a&gt;第 59 段 f 项中提出。文本建议，最复杂的自主机器人最终或可被赋予一种地位，使其能够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在一封&lt;a href=&#34;https://robotics-openletter.eu/&#34;&gt;由数百名专家签署的公开信&lt;/a&gt;表示反对后，这项提议被放弃。他们的主要反对意见很扎实：赋予机器人格，会造出一个让制造商卸下本应由自己承担之责任的工具。&lt;/p&gt;
&lt;p&gt;于是立场稳定下来。造成损害的自主系统是产品、是工具、是部署者手中的器械。它没有法律人格。责任回落到某个自然人或法人身上，而且不得不如此，因为再没有别的地方可以承接。&lt;/p&gt;
&lt;p&gt;这两个命题如今同时运行。&lt;/p&gt;
&lt;p&gt;要么系统有能力在法律意义上接收一项传达，那么这种能力就被承认，用来剥夺客户的保护，同时又被否认，好让任何人都免于承担责任。要么它是工具，那么向它提交文件与把文件存到磁盘上一样不构成披露，而二月的推理也就随之坍塌。&lt;/p&gt;
&lt;p&gt;欧洲的背景非但没有纠正这种失衡，反而加剧了它。人工智能责任指令早在委员会 2025 年 2 月的工作计划中就被宣布撤回，并于 &lt;a href=&#34;https://eapil.org/2025/10/09/european-commission-withdraws-two-proposals-assignments-of-claims-regulation-and-ai-liability-directive/&#34;&gt;2025 年 10 月正式放弃&lt;/a&gt;。那本是专门用来处理这一难题的工具。剩下的是&lt;a href=&#34;https://eur-lex.europa.eu/eli/dir/2024/2853/oj&#34;&gt;修订后的产品责任指令&lt;/a&gt;，它如今把软件和 AI 系统纳入其中，但要求存在缺陷、损害和因果关系，并且保护自然人免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数据被毁。它的转化期限要到 2026 年 12 月 9 日才届满，而且只适用于该日期之后投放市场的产品。&lt;/p&gt;
&lt;h2 id=&#34;可以预料的反驳以及回答&#34;&gt;可以预料的反驳，以及回答&lt;/h2&gt;
&lt;p&gt;细心的读者会回应说，法律经常承认某一客体具有某种能力而另一客体没有，这并不构成不一致。动物可以造成具有法律意义的损害而不具人格。商事公司具有订立合同的人格，但并非在所有法律秩序中为所有目的都具有人格。因此，为证据目的承认一种处理能力，并不迫使任何人为责任目的承认一种人格。不同的问题，不同的答案。&lt;/p&gt;
&lt;p&gt;这个反驳是认真的，而且如果不对称是双向的，它会是决定性的。&lt;/p&gt;
&lt;p&gt;但它只朝一个方向起作用。在系统的能力被采纳的地方，代价由保护随之消失的客户承担。在同样这种能力本可用于分配责任的地方，它却遍寻不着。结果永远倒向同一侧。&lt;/p&gt;
&lt;p&gt;一种系统性地偏向同一方的不对称，不是法理上的区分。它是一种风险分配，就该按风险分配来讨论。&lt;/p&gt;
&lt;h2 id=&#34;这在实践中意味着什么&#34;&gt;这在实践中意味着什么&lt;/h2&gt;
&lt;p&gt;以上这些都不意味着法律职业应当放弃这些工具。欧洲的行业文本同样没有这么说，CCBE 也发布了自己的相关指南。&lt;/p&gt;
&lt;p&gt;它们意味着的是：决定性的问题不是律所选择哪种工具，而是这种工具留存什么，以及这个答案取决于一项政策还是一种设计属性。不留存的承诺可以被撤回、被重新解释，或被一纸判决搁置。而不留存的架构做不到这些，因为根本没有东西可以提交。&lt;/p&gt;
&lt;p&gt;想要深入了解这个问题的参考文件：&lt;/p&gt;
&lt;ul&gt;
&lt;li&gt;&lt;a href=&#34;https://www.ccbe.eu/fileadmin/speciality_distribution/public/documents/IT_LAW/ITL_Guides_recommendations/EN_ITL_20251002_CCBE-guide-on-the-use-of-the-use-of-generative-AI-for-lawyers.pdf&#34;&gt;CCBE 关于律师使用生成式 AI 的指南&lt;/a&gt;，2025 年 10 月 2 日发布，并由 2026 年 3 月的一份&lt;a href=&#34;https://www.ccbe.eu/fileadmin/speciality_distribution/public/documents/IT_LAW/ITL_Guides_recommendations/EN_ITL_20260327_CCBE-technical-guide-on-the-use-of-AI-tools-and-models-by-lawyers.pdf&#34;&gt;技术指南&lt;/a&gt;补充&lt;/li&gt;
&lt;li&gt;法国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会 2026 年 3 月 17 日的&lt;a href=&#34;https://cnb.avocat.fr/actualite/le-cnb-adopte-un-guide-sur-la-deontologie-et-l-intelligence-artificielle&#34;&gt;职业伦理指南&lt;/a&gt;，它适用保密与独立的传统原则，并未创设一套专门的 AI 法&lt;/li&gt;
&lt;li&gt;&lt;a href=&#34;https://resourcehub.bakermckenzie.com/en/resources/global-attorney-client-privilege-guide&#34;&gt;Baker McKenzie 的比较指南&lt;/a&gt;，便于衡量各国制度之间的差距&lt;/li&gt;
&lt;/ul&gt;
&lt;h2 id=&#34;arpokrat-所采取的角度&#34;&gt;Arpokrat 所采取的角度&lt;/h2&gt;
&lt;p&gt;这套推理远远超出律师事务所的范围。它适用于任何一种关系：有人把一条自己不希望再冒出来的信息交给一个系统。它归结为一个问题：保障靠的是承诺，还是不可能？&lt;/p&gt;
&lt;p&gt;这正是 &lt;a href=&#34;https://arpokrat.com/zh-cn/messenger/&#34;&gt;Arpokrat Messenger&lt;/a&gt; 设计所遵循的原则。身份由加密密钥在本地生成，没有手机号，也没有电子邮箱，私钥永远不离开设备。这个选择不是承诺不去利用用户名录，而是根本不建立名录。向一个并不持有该信息的基础设施发出的调取要求，得到的不是拒绝，而是空白。&lt;/p&gt;
&lt;p&gt;这个分别值得诚实地摆出来，因为它决定一切。一份隐私政策，哪怕真诚、哪怕措辞严谨，也不过是一份意向声明，其依托是一家公司、其此刻的股东，以及它注册所在的法域。这三样都会变。而一个不收集的架构，不会因为董事会换人而改变。这与我们在&lt;a href=&#34;https://arpokrat.com/zh-cn/blog/harvest-now-decrypt-later-hndl-zero-knowledge/&#34;&gt;今日收集、日后解密&lt;/a&gt;一文中描述的位移是同一个：风险不在做出承诺的那一刻，而在另一个人做出决定的那一刻。&lt;/p&gt;
&lt;p&gt;法律吸收这一区分需要时间，而职业保密义务的这场辩论正好给出了一个尺度。&lt;a href=&#34;https://arpokrat.com/zh-cn/blog/5g-location-data-privacy-law/&#34;&gt;位置数据的保护&lt;/a&gt;也是如此：法律构造的绝大部分都围绕对数据的访问展开，而这些数据是否应当存在，从来无人过问。&lt;/p&gt;
&lt;h2 id=&#34;结语&#34;&gt;结语&lt;/h2&gt;
&lt;p&gt;判例最终会稳定下来。上诉法院会解决分歧，监管机构会发布标准，律所会调整委托书和合同条款。这些都毫无疑问。&lt;/p&gt;
&lt;p&gt;但根本问题不会因此解决，因为它其实并不关乎职业保密义务。它关乎的是：一个法律秩序能否承认某个东西&amp;quot;知道&amp;quot;，却始终不必说出谁来为它如何处置这份知道负责。&lt;/p&gt;
&lt;p&gt;只要这个问题仍未闭合，用户真正能控制的唯一变量，就不是别人给他的承诺有多好。而是他让多少信息存在。&lt;/p&gt;
&lt;p&gt;&lt;em&gt;本文提供的是一般性的法律分析，供讨论之用，不构成法律意见或法律咨询。&lt;/em&gt;&lt;/p&gt;
&lt;h2 id=&#34;资料来源&#34;&gt;资料来源&lt;/h2&gt;
&lt;ul&gt;
&lt;li&gt;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Eastern District of Michigan, Warner v. Gilbarco Inc.，2026 年 2 月 10 日，&lt;a href=&#34;https://www.proskauer.com/alert/michigan-federal-court-protects-ai-assisted-litigation-work-product&#34;&gt;Proskauer 分析&lt;/a&gt;&lt;/li&gt;
&lt;li&gt;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lt;a href=&#34;https://harvardlawreview.org/blog/2026/03/united-states-v-heppner/&#34;&gt;United States v. Heppner&lt;/a&gt;，2026 年 2 月 10 日，2026 年 2 月 17 日的书面理由&lt;/li&gt;
&lt;li&gt;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Kansas，&lt;a href=&#34;https://law.justia.com/cases/federal/district-courts/kansas/ksdce/2:2025cv02352/158740/152/&#34;&gt;Jefferies et al. v. Harcros Chemicals Inc. et al.&lt;/a&gt;，案号 2:25-cv-02352，2026 年 3 月 25 日&lt;/li&gt;
&lt;li&gt;Conseil national des barreaux，&lt;a href=&#34;https://cnb.avocat.fr/actualite/le-cnb-adopte-un-guide-sur-la-deontologie-et-l-intelligence-artificielle&#34;&gt;法国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会通过关于职业伦理与人工智能的指南&lt;/a&gt;，2026 年 3 月 17 日&lt;/li&gt;
&lt;li&gt;Baker McKenzie，&lt;a href=&#34;https://resourcehub.bakermckenzie.com/en/resources/global-attorney-client-privilege-guide/europe-middle-east--africa/france/topics/07---artificial-intelligence&#34;&gt;Global Privilege and Professional Secrecy Guide, Franc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lt;/a&gt;&lt;/li&gt;
&lt;li&gt;CCBE，&lt;a href=&#34;https://www.ccbe.eu/fileadmin/speciality_distribution/public/documents/DEONTOLOGY/DEON_CoC/EN_DEONTO_2021_Model_Code.pdf&#34;&gt;Model Code of Conduct for European Lawyers&lt;/a&gt;，2021 年 10 月 8 日&lt;/li&gt;
&lt;li&gt;CCBE，&lt;a href=&#34;https://www.ccbe.eu/fileadmin/speciality_distribution/public/documents/IT_LAW/ITL_Guides_recommendations/EN_ITL_20251002_CCBE-guide-on-the-use-of-the-use-of-generative-AI-for-lawyers.pdf&#34;&gt;Guide on the use of generative AI by lawyers&lt;/a&gt;，2025 年 10 月 2 日&lt;/li&gt;
&lt;li&gt;欧洲议会，&lt;a href=&#34;https://www.europarl.europa.eu/doceo/document/TA-8-2017-0051_FR.html&#34;&gt;2017 年 2 月 16 日关于向委员会提出机器人民事法律规则建议的决议&lt;/a&gt;，2015/2103(INL)&lt;/li&gt;
&lt;li&gt;&lt;a href=&#34;https://robotics-openletter.eu/&#34;&gt;Open Letter to the European Commission on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Robotics&lt;/a&gt;&lt;/li&gt;
&lt;li&gt;EAPIL，&lt;a href=&#34;https://eapil.org/2025/10/09/european-commission-withdraws-two-proposals-assignments-of-claims-regulation-and-ai-liability-directive/&#34;&gt;European Commission Withdraws Two Proposals: Assignments of Claims Regulation and AI Liability Directive&lt;/a&gt;，2025 年 10 月 9 日&lt;/li&gt;
&lt;li&gt;&lt;a href=&#34;https://eur-lex.europa.eu/eli/dir/2024/2853/oj&#34;&gt;2024 年 10 月 23 日关于缺陷产品责任的第 (EU) 2024/2853 号指令&lt;/a&gt;&lt;/li&gt;
&lt;/ul&gt;
</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Data Act 与 CLOUD Act：谁真正控制着您的云端数据？</title>
      <link>https://arpokrat.com/zh-cn/blog/data-act-vs-cloud-act-digital-sovereignty/</link>
      <pubDate>Fri, 19 Jun 2026 00:00:00 +0000</pubDate>
      <guid>https://arpokrat.com/zh-cn/blog/data-act-vs-cloud-act-digital-sovereignty/</guid>
      <description>&lt;p&gt;多年来，世界一直基于一个简单假设运转：数据拥有物理存储地点。如果数据存储于都柏林的服务器上，则适用爱尔兰及欧盟法律。这一假设在2018年轰然崩塌——美国通过了CLOUD Act，赋予美国当局访问由美国企业控制的数据的权力，无论这些数据物理存储于世界何处。数年后，布鲁塞尔以自身保护机制予以回应：已全面适用的Data Act，试图限制第三国当局对欧盟境内所持数据的域外访问。&lt;/p&gt;
&lt;p&gt;以下是这两部法律的真实内容、它们在哪些方面产生冲突，以及为何面对这一冲突，唯有技术上的访问不可能性才是真正可靠的保护。&lt;/p&gt;
&lt;h2 id=&#34;美国cloud-act基于控制权而非地理位置的访问&#34;&gt;美国CLOUD Act：基于控制权而非地理位置的访问&lt;/h2&gt;
&lt;p&gt;&lt;strong&gt;CLOUD Act&lt;/strong&gt;（&lt;em&gt;Clarifying Lawful Overseas Use of Data Act&lt;/em&gt;，澄清海外数据合法使用法案）于2018年3月通过，在美国法律中新增了&lt;strong&gt;18 U.S. Code § 2713&lt;/strong&gt;条款。该条款要求任何提供电子通信服务或远程计算服务的提供商，对其持有、保管或控制的通信内容或相关记录予以保存、备份或披露，&lt;strong&gt;无论这些数据是否位于美国境内&lt;/strong&gt;。&lt;/p&gt;
&lt;p&gt;正是最后这一条款改变了一切。适用标准不再是服务器的物理位置，而是母公司对其子公司所行使的控制权。因此，一家在欧洲运营数据中心的美国企业，即便数据完全存储于欧洲土地上，仍需遵从美国的调取令。&lt;/p&gt;
&lt;h2 id=&#34;欧洲data-act阻止域外访问的法律屏障&#34;&gt;欧洲Data Act：阻止域外访问的法律屏障&lt;/h2&gt;
&lt;p&gt;&lt;strong&gt;欧盟法规（EU）2023/2854&lt;/strong&gt;，即Data Act，于2024年1月11日生效，并自2025年9月12日起全面适用，部分条款分阶段延伸至2026年和2027年。其&lt;strong&gt;第32条&lt;/strong&gt;直接规范了国际政府访问数据的问题。&lt;/p&gt;
&lt;p&gt;该条款确立了一项明确规则：第三国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要求数据处理服务提供商转移或允许访问欧盟境内所持非个人数据的任何裁定或判决，&lt;strong&gt;仅在基于国际协议&lt;/strong&gt;（例如请求国与欧盟之间、或与相关成员国之间有效的司法协助条约（MLA））的情况下，方可获得承认和执行。&lt;/p&gt;
&lt;p&gt;在缺乏此类协议的情况下，第32条还规定了第二种路径，但受到严格限制：外国裁定仅在以下条件下方可执行：第三国的法律体系要求该请求必须有充分理由、具有相称性，并具有足够的具体性——例如与特定人员或具体违法行为有明确关联——且受送达方提出的有理由的异议可提交至该第三国主管司法机关审查。&lt;/p&gt;
&lt;h2 id=&#34;直接的法律冲突&#34;&gt;直接的法律冲突&lt;/h2&gt;
&lt;p&gt;问题随即产生：CLOUD Act基于母公司的控制权要求披露数据，无需满足欧洲法律所要求的相称性条件。而Data Act则将此类请求的承认前提设定为国际协议的存在或具体程序保障。一家在欧洲运营的美国企业，若被美国当局要求交出存储于欧盟境内的数据，便会陷入两套相互矛盾的法律义务之间：遵从美国命令则违反欧盟法律，遵守Data Act则面临在美国拒绝服从的后果。&lt;/p&gt;
&lt;p&gt;这一张力并非纸上谈兵。欧盟法院（CJEU）已在两项重大裁决中对此有所记录：&lt;strong&gt;Schrems I&lt;/strong&gt;（2015年）和&lt;strong&gt;Schrems II&lt;/strong&gt;（2020年）。在Schrems II裁决中，CJEU认定，依据&lt;strong&gt;FISA第702条&lt;/strong&gt;（&lt;em&gt;外国情报监视法&lt;/em&gt;）和&lt;strong&gt;第12333号行政令&lt;/strong&gt;实施的美国监控，不符合欧盟法律在相称性原则下所要求的最低保障，因此不能被视为仅限于严格必要的范围。法院还指出，欧盟相关人员缺乏有效的司法救济途径，违反了《基本权利宪章》第47条。该裁决使原本规范欧美数据传输的隐私盾框架（Privacy Shield）归于无效。&lt;/p&gt;
&lt;h2 id=&#34;结构性风险先收集后解密&#34;&gt;结构性风险：先收集，后解密&lt;/h2&gt;
&lt;p&gt;在司法管辖冲突之外，存储于受美国法律管辖基础设施中的数据还面临一种更为隐蔽的威胁：&lt;a href=&#34;https://arpokrat.com/zh-cn/blog/harvest-now-decrypt-later-hndl-zero-knowledge/&#34;&gt;&lt;strong&gt;先收集后解密（Harvest Now, Decrypt Later，HNDL）&lt;/strong&gt;&lt;/a&gt;策略。其原理是：情报机构或敌对国家行为者在当下拦截并存储加密数据，等待未来量子计算能力足够强大时再行解密。&lt;/p&gt;
&lt;p&gt;这一策略将对美国云基础设施的长期依赖转化为一种延迟兑现的安全债务：今日的机密数据，十年或十五年后可能在无需任何额外行动的情况下变得可读，攻击者所需的只是时间与耐心。&lt;/p&gt;
&lt;h2 id=&#34;为何只有技术上的不可能性才构成真正的保障&#34;&gt;为何只有技术上的不可能性才构成真正的保障&lt;/h2&gt;
&lt;p&gt;法律分析所得出的结论与众多合规专家的共识相符：无论Data Act的法律框架多么完善，它终究是一纸文本，可能被地缘政治力量对比和外交压力所绕过、拖延或重新诠释。唯一不依赖任何未来谈判的保护，是&lt;strong&gt;技术上的执行不可能性&lt;/strong&gt;。&lt;/p&gt;
&lt;p&gt;在&lt;strong&gt;Zero Knowledge&lt;/strong&gt;架构下，服务提供商既不持有也不保管解密密钥，任何调取令在实质上均无法执行。没有人能被迫交出自己从未持有的东西。&lt;/p&gt;
&lt;p&gt;这正是&lt;strong&gt;Arpokrat&lt;/strong&gt;等生态系统的核心逻辑：&lt;/p&gt;
&lt;ul&gt;
&lt;li&gt;&lt;strong&gt;司法管辖中性化&lt;/strong&gt;：基础设施托管于瑞士，受联邦数据保护法（LPD/FADP）规范，不在CLOUD Act域外管辖的直接适用范围之内&lt;/li&gt;
&lt;li&gt;&lt;strong&gt;无保管关系&lt;/strong&gt;：Zero Knowledge架构使服务提供商从根本上无法交出其从未持有的密钥或内容&lt;/li&gt;
&lt;li&gt;&lt;strong&gt;减少身份标识暴露&lt;/strong&gt;：通过取消以电话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注册的要求——这些标识符可被基于FISA第702条的监控轻松追踪——用户不再是可识别的订户，而成为一个匿名的加密密钥&lt;/li&gt;
&lt;/ul&gt;
&lt;h2 id=&#34;保管链不止于消息加密&#34;&gt;保管链不止于消息加密&lt;/h2&gt;
&lt;p&gt;合规分析中一个常被低估的要点是：如果底层操作系统——无论是Android还是iOS——持续在内核层面捕获元数据或遥测数据并发往受美国司法管辖的服务器，那么仅对通信内容进行加密是远远不够的。保护机密要求从内容到硬件基础设施本身，全面封闭整条保管链。&lt;/p&gt;
&lt;p&gt;这正是数字主权也必须将操作系统纳入考量的原因，而不仅仅是关注通信应用程序。在去谷歌化系统中，蓝牙或GNSS地理定位等模块可直接在内核层面禁用，从而消除任何应用层加密都无法弥补的物理攻击向量。&lt;/p&gt;
&lt;h2 id=&#34;后量子密码学已然开启的新纪元&#34;&gt;后量子密码学：已然开启的新纪元&lt;/h2&gt;
&lt;p&gt;面对HNDL策略所带来的威胁，采用后量子密码学（PQC）标准已成为任何希望长期保障敏感数据机密性者的必要之举——无论是商业机密、专业往来信函还是健康数据。按照当今经典标准被视为稳健的加密方式，并不能保证其在未来十五年内能够抵御预期中的量子计算能力。&lt;/p&gt;
&lt;hr&gt;
&lt;p&gt;Data Act与CLOUD Act之间的冲突折射出一个更宏观的现实：数字主权不能再单纯依赖法律文本来构建，无论这些文本多么严密。它需要在每个层面上封闭保管链，从加密协议到托管司法管辖地，再到操作系统本身。正是这种分层方法，而非对单一监管框架的信任，定义了当今真正意义上的&amp;quot;设计即主权&amp;quot;（sovereignty by design）。&lt;/p&gt;
</description>
    </item>
    <item>
      <title>Monero和Zcash将于2027年在欧洲被禁：AMLR带来了哪些变化</title>
      <link>https://arpokrat.com/zh-cn/blog/monero-zcash-banned-eu-amlr-2027/</link>
      <pubDate>Thu, 18 Jun 2026 00:00:00 +0000</pubDate>
      <guid>https://arpokrat.com/zh-cn/blog/monero-zcash-banned-eu-amlr-2027/</guid>
      <description>&lt;p&gt;Monero和Zcash在欧洲遭禁：此事已成定局。从2027年7月起，欧盟将通过一项名为&lt;strong&gt;AMLR&lt;/strong&gt;的新反洗钱法规，关闭机构层面对强隐私性加密货币的访问渠道。以下是该法规的具体内容、负责执行的新欧洲机构&lt;strong&gt;AMLA&lt;/strong&gt;的职责，以及这对任何持有隐私币的人究竟意味着什么。&lt;/p&gt;
&lt;h2 id=&#34;amlr与amla两个不同的概念切勿混淆&#34;&gt;AMLR与AMLA：两个不同的概念，切勿混淆&lt;/h2&gt;
&lt;p&gt;在深入细节之前，有必要先做一个澄清——这两个缩写指代两种不同的事物，在专业媒体中经常被混用：&lt;/p&gt;
&lt;ul&gt;
&lt;li&gt;&lt;strong&gt;AMLR&lt;/strong&gt;（&lt;em&gt;Anti-Money Laundering Regulation&lt;/em&gt;，反洗钱法规）是&lt;strong&gt;法律文本本身&lt;/strong&gt;：即欧盟条例2024/1624，规定了具体规则——禁止匿名账户、核查门槛、隐私币的处理方式。这是&amp;quot;做什么&amp;quot;的问题。&lt;/li&gt;
&lt;li&gt;&lt;strong&gt;AMLA&lt;/strong&gt;（&lt;em&gt;Anti-Money Laundering Authority&lt;/em&gt;，反洗钱局）是&lt;strong&gt;新设立的欧洲监管机构&lt;/strong&gt;，由同日通过的另一项独立法规即欧盟条例2024/1620创建。其职责是直接监督AMLR的执行，尤其针对在多个成员国运营的大型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这是&amp;quot;谁来监管&amp;quot;的问题。&lt;/li&gt;
&lt;/ul&gt;
&lt;p&gt;简而言之：AMLR制定规则，AMLA确保规则得到遵守。两项法规共同构成欧洲打击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的一整套立法包。&lt;/p&gt;
&lt;h2 id=&#34;amlr法规的具体内容&#34;&gt;AMLR法规的具体内容&lt;/h2&gt;
&lt;p&gt;&lt;strong&gt;欧盟条例2024/1624&lt;/strong&gt;于2024年5月31日由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通过，并于2024年6月19日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其&lt;em&gt;&lt;em&gt;第八章（第79-80条）&lt;em&gt;&lt;em&gt;题为&lt;/em&gt;&amp;ldquo;减轻匿名工具相关风险的措施&amp;rdquo;*，更具体而言是其&lt;/em&gt;&lt;/em&gt;第79条&lt;/em&gt;*（&amp;ldquo;匿名账户、无记名股票和认股权证&amp;rdquo;），规定信贷机构、金融机构及**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现已被禁止维护匿名账户或提供任何能够使交易匿名化的产品。&lt;/p&gt;
&lt;p&gt;该法规明确针对两个相互关联但有所区分的类别：&lt;/p&gt;
&lt;ol&gt;
&lt;li&gt;&lt;strong&gt;匿名账户&lt;/strong&gt;——无论是银行账户、支付账户还是加密账户。该规则使加密行业与此前针对匿名银行账户、无记名证券账户及匿名保险箱已存在的限制措施保持一致。&lt;/li&gt;
&lt;li&gt;&lt;strong&gt;&amp;ldquo;具有匿名化特性的加密货币&amp;rdquo;&lt;/strong&gt;（&lt;em&gt;anonymity-enhancing coins&lt;/em&gt;）——这是法规使用的通用术语，指利用先进密码学技术使资金流向无法追踪的资产。&lt;strong&gt;重要说明&lt;/strong&gt;：法律文本未按名称列举任何代币。欧洲加密货币倡议组织（EUCI）的&lt;em&gt;AML手册&lt;/em&gt;等合规机构和行业普遍认为Monero（XMR）、Zcash（ZEC）和Dash（DASH）属于该类别。这是符合法规定义的合理解读，但属于行业层面的诠释，而非法律条文中的具名清单。&lt;/li&gt;
&lt;/ol&gt;
&lt;p&gt;该法规是更大立法体系的组成部分，与已于2024-2025年生效的&lt;strong&gt;MiCA&lt;/strong&gt;（&lt;em&gt;加密资产市场法规&lt;/em&gt;）并行，后者已促使许多平台提前将Monero从欧洲市场下架（Kraken早在2024年10月即已如此，此后数十家平台相继跟进）。&lt;/p&gt;
&lt;h2 id=&#34;关键日期2027年7月&#34;&gt;关键日期：2027年7月&lt;/h2&gt;
&lt;p&gt;AMLR设有明确的适用日期。包括中文在内的大多数专业资料均将&lt;strong&gt;2027年7月10日&lt;/strong&gt;确定为全面适用的截止日期。自该日期起，加密货币交易平台和托管型加密资产服务机构将不得再处理匿名账户或隐私币相关业务。&lt;/p&gt;
&lt;p&gt;在此之前，该法规已经规定了若干强化义务：&lt;/p&gt;
&lt;ul&gt;
&lt;li&gt;&lt;strong&gt;强制身份核查&lt;/strong&gt;：任何单笔超过1,000欧元的偶发性加密交易须进行身份验证——此门槛相较于众多平台的现行做法已大幅降低&lt;/li&gt;
&lt;li&gt;&lt;strong&gt;对自托管钱包的强化管控&lt;/strong&gt;（&lt;em&gt;self-custody&lt;/em&gt;）：当用户在受监管平台与个人钱包之间转移资金时，CASP须收集资金来源和去向信息，并至少核实外部钱包持有人的身份&lt;/li&gt;
&lt;li&gt;&lt;strong&gt;取消3,000欧元以上的匿名现金支付&lt;/strong&gt;，延续将身份核查扩展至所有匿名金融工具的整体逻辑&lt;/li&gt;
&lt;/ul&gt;
&lt;h2 id=&#34;布鲁塞尔为何禁止monero和zcash在受监管平台上交易&#34;&gt;布鲁塞尔为何禁止Monero和Zcash在受监管平台上交易&lt;/h2&gt;
&lt;p&gt;在其&lt;em&gt;AML手册&lt;/em&gt;中，EUCI概括了该法规背后的逻辑：加密资产的匿名性带来被用于犯罪目的的重大风险，因为它妨碍了交易的可追溯性，并使可疑活动的检测更加困难。&lt;/p&gt;
&lt;p&gt;这与日本、韩国乃至&lt;a href=&#34;https://arpokrat.com/zh-cn/blog/philippines-bans-privacy-coins-monero-zcash/&#34;&gt;近期菲律宾&lt;/a&gt;将隐私币排除在受监管平台之外的逻辑如出一辙——这是发达国家司法管辖区逐步向FATF（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标准靠拢的趋势。通过将这一禁令纳入直接适用于全部27个成员国的法规，欧盟赋予了这一趋势远超任何单一国家决定的法律效力和示范效应（即&amp;quot;布鲁塞尔效应&amp;quot;）。&lt;/p&gt;
&lt;h2 id=&#34;什么是未被禁止的一个重要的细微差别&#34;&gt;什么是&lt;strong&gt;未被&lt;/strong&gt;禁止的——一个重要的细微差别&lt;/h2&gt;
&lt;p&gt;多份法律分析在一个核心要点上达成共识：**AMLR既未将个人持有隐私币定为违法，也未禁止在受监管平台之外进行的点对点转账。**自托管钱包本身并未被禁止——仅在其与受监管平台交互时才受到强化管控。&lt;/p&gt;
&lt;p&gt;AMLR关闭的是&lt;strong&gt;机构层面的入口&lt;/strong&gt;：通过欧盟境内受监管CASP购买、出售、存入和提取隐私币。在此阶段，私人持有和去中心化交易仍未受到直接禁令的约束——这与菲律宾已观察到的模式完全相同。&lt;/p&gt;
&lt;h2 id=&#34;这对xmr和zec持有者的实际影响&#34;&gt;这对XMR和ZEC持有者的实际影响&lt;/h2&gt;
&lt;p&gt;如果您目前在欧盟境内的受监管交易平台上持有隐私币：&lt;/p&gt;
&lt;ul&gt;
&lt;li&gt;&lt;strong&gt;在2027年7月之前&lt;/strong&gt;，这些平台须已撤除对上述资产的支持，或停止接受相关新存款&lt;/li&gt;
&lt;li&gt;&lt;strong&gt;从这些平台向个人钱包的转账&lt;/strong&gt;将受到强化身份核查，即便在最终期限到来之前亦然&lt;/li&gt;
&lt;li&gt;&lt;strong&gt;任何超过1,000欧元的加密交易&lt;/strong&gt;，无论是否为隐私币，都将需要完整的身份验证&lt;/li&gt;
&lt;/ul&gt;
&lt;p&gt;该法规的批评者——甚至包括加密行业内部人士——指出了一个结构性风险：在未从技术层面禁止这些资产本身的情况下关闭受监管渠道，实际上会机械性地将隐私币持有者推向透明度更低的市场和不受监管的平台——恰恰与布鲁塞尔所标榜的可追溯性目标背道而驰。&lt;/p&gt;
&lt;h2 id=&#34;在2027年截止日期前做好安排&#34;&gt;在2027年截止日期前做好安排&lt;/h2&gt;
&lt;p&gt;以2027年为期限，过渡期并非迫在眉睫——但进程已然开始。各平台已在提前调整其服务以满足合规要求，而在不依赖受该司法管辖约束的基础设施的情况下兑换或整合隐私币持仓的时间窗口正在逐月收窄。&lt;/p&gt;
&lt;p&gt;&lt;a href=&#34;https://arpokrat.com/zh-cn/swap&#34;&gt;Arpokrat Swap&lt;/a&gt;支持兑换Monero、Zcash及所有强隐私性加密货币，无需注册，无需收集身份数据，也不依赖任何受AMLR约束的受监管CASP。该平台可通过明网访问，也可通过我们的.onion地址访问，确保您兑换这些资产的能力不受任何可能随时关闭其访问渠道的司法管辖影响。&lt;/p&gt;
&lt;hr&gt;
&lt;p&gt;AMLR印证了一条已几乎毋庸置疑的发展轨迹：受监管的加密市场与金融隐私权，正在一个又一个司法管辖区内走向结构性的不相容。问题不再是这一趋势是否会蔓延至所有发达经济体，而是2027年之后，还剩多少时间能够在那些已无权触碰私有资产的渠道之外进行交易。&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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