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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加密貨幣監管 on Arpokrat</title>
    <link>https://arpokrat.com/zh-tw/blog/tags/%E5%8A%A0%E5%AF%86%E8%B2%A8%E5%B9%A3%E7%9B%A3%E7%AE%A1/</link>
    <description>Recent content in 加密貨幣監管 on Arpokrat</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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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Monero 與 Zcash 自 2027 年起在歐洲遭禁：AMLR 帶來哪些改變</title>
      <link>https://arpokrat.com/zh-tw/blog/monero-zcash-banned-eu-amlr-2027/</link>
      <pubDate>Thu, 18 Jun 2026 00:00:00 +0000</pubDate>
      <guid>https://arpokrat.com/zh-tw/blog/monero-zcash-banned-eu-amlr-2027/</guid>
      <description>&lt;p&gt;Monero 與 Zcash 在歐洲遭禁：此事已成定局。自 2027 年 7 月起，歐盟將透過一項名為 &lt;strong&gt;AMLR&lt;/strong&gt; 的全新反洗錢法規，封閉機構對強隱私性加密貨幣的存取管道。以下將詳細說明法規的具體內容、負責執行的新歐洲監管機構 &lt;strong&gt;AMLA&lt;/strong&gt; 的職責，以及這對任何持有隱私幣的人實際意味著什麼。&lt;/p&gt;
&lt;h2 id=&#34;amlr-與-amla兩份不同文件切勿混淆&#34;&gt;AMLR 與 AMLA：兩份不同文件，切勿混淆&lt;/h2&gt;
&lt;p&gt;在深入細節之前，有必要先釐清一點——這兩個縮寫代表兩件截然不同的事物，在專業媒體中經常被混淆：&lt;/p&gt;
&lt;ul&gt;
&lt;li&gt;&lt;strong&gt;AMLR&lt;/strong&gt;（&lt;em&gt;Anti-Money Laundering Regulation&lt;/em&gt;，反洗錢法規）是&lt;strong&gt;法律文本本身&lt;/strong&gt;：即第 (EU) 2024/1624 號法規，規定了具體規則——禁止匿名帳戶、身份核驗門檻、隱私幣的處理方式。這是「做什麼」。&lt;/li&gt;
&lt;li&gt;&lt;strong&gt;AMLA&lt;/strong&gt;（&lt;em&gt;Anti-Money Laundering Authority&lt;/em&gt;，反洗錢機構）是&lt;strong&gt;新設的歐洲監管機構&lt;/strong&gt;，由同日通過的另一份獨立法規——第 (EU) 2024/1620 號法規——所創立。其職責是直接監督 AMLR 的執行情況，尤其針對在多個成員國運營的大型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CASP）。這是「誰來監管」。&lt;/li&gt;
&lt;/ul&gt;
&lt;p&gt;簡言之：AMLR 制定規則，AMLA 確保規則得到遵守。兩份文件共同構成歐洲打擊洗錢與資助恐怖主義的同一立法一攬子方案。&lt;/p&gt;
&lt;h2 id=&#34;amlr-法規的具體內容&#34;&gt;AMLR 法規的具體內容&lt;/h2&gt;
&lt;p&gt;&lt;strong&gt;第 (EU) 2024/1624 號法規&lt;/strong&gt;於 2024 年 5 月 31 日由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通過，並於 2024 年 6 月 19 日刊載於《歐盟官方公報》。其*&lt;em&gt;第八章（第 79-80 條）&lt;em&gt;&lt;em&gt;標題為&lt;/em&gt;「降低匿名工具相關風險的措施」*，更具體而言，&lt;strong&gt;第 79 條&lt;/strong&gt;（「匿名帳戶、無記名股份及認股權證」）規定，信貸機構、金融機構及&lt;/em&gt;&lt;/em&gt;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CASP）**現被禁止維護匿名帳戶或提供可使交易匿名化的產品。&lt;/p&gt;
&lt;p&gt;該文本明確針對兩類不同但相關的對象：&lt;/p&gt;
&lt;ol&gt;
&lt;li&gt;&lt;strong&gt;匿名帳戶&lt;/strong&gt;——無論是銀行帳戶、支付帳戶還是加密帳戶。此規定將加密貨幣行業與此前已適用於匿名銀行帳戶、無記名持股帳戶及匿名保險箱的限制措施相對齊。&lt;/li&gt;
&lt;li&gt;&lt;strong&gt;「具有匿名性質的加密貨幣」&lt;/strong&gt;（&lt;em&gt;anonymity-enhancing coins&lt;/em&gt;）——法規所採用的通用術語，用以指稱那些利用先進密碼學技術使資金流向無法追蹤的資產。&lt;strong&gt;重要說明&lt;/strong&gt;：法律文本並未點名任何代幣。廣泛被合規諮詢機構及業界認可的解讀——尤其是歐洲加密倡議組織（EUCI）的 &lt;em&gt;AML Handbook&lt;/em&gt;——將 Monero（XMR）、Zcash（ZEC）及 Dash（DASH）認定為屬於此類別。這一解讀與法規定義相符，但屬於業界詮釋，並非法律中明列的名單。&lt;/li&gt;
&lt;/ol&gt;
&lt;p&gt;該法規是更宏觀立法框架的一部分，與 &lt;strong&gt;MiCA&lt;/strong&gt;（&lt;em&gt;加密資產市場法規&lt;/em&gt;）並行——MiCA 自 2024-2025 年起已生效，並已促使眾多交易平台（Kraken 於 2024 年 10 月率先行動，此後數十家相繼跟進）提前將 Monero 從其歐洲市場下架。&lt;/p&gt;
&lt;h2 id=&#34;關鍵日期2027-年-7-月&#34;&gt;關鍵日期：2027 年 7 月&lt;/h2&gt;
&lt;p&gt;AMLR 設有明確的生效日期。包括中文在內的多數專業資料均指向 &lt;strong&gt;2027 年 7 月 10 日&lt;/strong&gt;作為全面實施的截止日期。自該日期起，加密貨幣交易所及託管式加密資產服務商將不得再處理匿名帳戶或隱私幣相關業務。&lt;/p&gt;
&lt;p&gt;在此期限到來之前，法規已規定一系列強化義務：&lt;/p&gt;
&lt;ul&gt;
&lt;li&gt;&lt;strong&gt;強制身份核驗&lt;/strong&gt;：任何超過 1,000 歐元的臨時加密貨幣交易均須進行身份驗證——這一門檻相較許多平台目前的慣例已大幅降低&lt;/li&gt;
&lt;li&gt;&lt;strong&gt;對自託管錢包（&lt;em&gt;self-custody&lt;/em&gt;）的強化管控&lt;/strong&gt;：當用戶在受監管平台與個人錢包之間轉移資金時，CASP 須收集資金來源與去向的相關資訊，並至少驗證外部錢包持有人的身份&lt;/li&gt;
&lt;li&gt;&lt;strong&gt;禁止超過 3,000 歐元的匿名現金支付&lt;/strong&gt;，延續將身份核驗擴展至所有匿名金融工具的同一邏輯&lt;/li&gt;
&lt;/ul&gt;
&lt;h2 id=&#34;布魯塞爾為何禁止受監管平台提供-monero-與-zcash&#34;&gt;布魯塞爾為何禁止受監管平台提供 Monero 與 Zcash&lt;/h2&gt;
&lt;p&gt;EUCI 在其 &lt;em&gt;AML Handbook&lt;/em&gt; 中概括了法規背後的邏輯：加密資產的匿名性會阻礙交易可追蹤性，並使可疑活動的偵測更加困難，從而帶來被用於犯罪目的的重大風險。&lt;/p&gt;
&lt;p&gt;這與日本、韓國，以及&lt;a href=&#34;https://arpokrat.com/zh-tw/blog/philippines-bans-privacy-coins-monero-zcash/&#34;&gt;近期菲律賓&lt;/a&gt;
將隱私幣從受監管平台排除的邏輯如出一轍——這是已開發國家司法管轄區逐步向 FATF（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標準靠攏的體現。透過將這一禁令納入直接適用於 27 個成員國的法規，歐盟賦予了這一趨勢遠超單一國家決策的法律效力與示範效應（即「布魯塞爾效應」）。&lt;/p&gt;
&lt;h2 id=&#34;什麼不在禁令範圍內一個重要的細節&#34;&gt;什麼「不」在禁令範圍內——一個重要的細節&lt;/h2&gt;
&lt;p&gt;多項法律分析在一個核心觀點上取得共識：&lt;strong&gt;AMLR 並不將個人持有隱私幣或在受監管平台以外進行點對點轉帳的行為定為刑事犯罪。&lt;/strong&gt; 自託管錢包本身並不被禁止——它們僅在與受監管平台互動時才受到強化管控。&lt;/p&gt;
&lt;p&gt;AMLR 所關閉的是&lt;strong&gt;機構接入通道&lt;/strong&gt;：在歐盟內部透過受監管的 CASP 購買、出售、存入及提取隱私幣。私人持有及去中心化交易在目前階段仍不在直接禁令的範疇之內——這與菲律賓已出現的情形如出一轍。&lt;/p&gt;
&lt;h2 id=&#34;這對-xmr-與-zec-持有者的具體影響&#34;&gt;這對 XMR 與 ZEC 持有者的具體影響&lt;/h2&gt;
&lt;p&gt;如果您目前在歐盟境內的受監管交易所持有隱私幣：&lt;/p&gt;
&lt;ul&gt;
&lt;li&gt;&lt;strong&gt;在 2027 年 7 月之前&lt;/strong&gt;，這些平台須撤除對此類資產的支援，或停止接受相關新存款&lt;/li&gt;
&lt;li&gt;&lt;strong&gt;從這些平台向個人錢包的轉帳&lt;/strong&gt;即使在最終期限到來之前，也將受到強化身份核驗&lt;/li&gt;
&lt;li&gt;&lt;strong&gt;任何超過 1,000 歐元的加密貨幣交易&lt;/strong&gt;，無論是否為隱私幣，均需完整的身份識別&lt;/li&gt;
&lt;/ul&gt;
&lt;p&gt;來自加密貨幣行業自身的批評者指出了一項結構性風險：在不從技術層面禁止資產本身的情況下關閉受監管渠道，法規機械性地將隱私幣持有者推向透明度較低的市場和未受監管的平台——與布魯塞爾所標榜的可追蹤性目標恰恰背道而馳。&lt;/p&gt;
&lt;h2 id=&#34;在-2027-年期限前做好安排&#34;&gt;在 2027 年期限前做好安排&lt;/h2&gt;
&lt;p&gt;以 2027 年為期限，過渡並非迫在眉睫——但已然啟動。各平台正積極調整其服務以提前達成合規，而在不依賴受此司法管轄約束之基礎設施的情況下交換或整合隱私幣持倉的窗口期，正在逐月縮小。&lt;/p&gt;
&lt;p&gt;&lt;a href=&#34;https://arpokrat.com/zh-tw/swap&#34;&gt;Arpokrat Swap&lt;/a&gt;
 讓您能夠在無需註冊、無需收集身份資料、不依賴任何受 AMLR 約束之受監管 CASP 的情況下，兌換 Monero、Zcash 及所有強隱私性加密貨幣。本平台可透過明網訪問，亦可透過我們的 .onion 地址訪問，確保您兌換這些資產的能力不依賴於任何可能隨時關閉其接入通道的司法管轄區。&lt;/p&gt;
&lt;hr&gt;
&lt;p&gt;AMLR 確認了一條已無太多疑問的發展軌跡：受監管的加密貨幣市場與金融隱私，正在一個又一個司法管轄區中在結構層面變得不相容。問題已不再是這一趨勢是否會擴展至所有已開發經濟體，而是在 2027 年之後，在那些不再有權觸及這些資產的渠道以外，還剩多少時間可以交換私密資產。&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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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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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菲律賓禁止在受監管平台上架 Monero 與 Zcash：一個全球趨勢的訊號</title>
      <link>https://arpokrat.com/zh-tw/blog/philippines-bans-privacy-coins-monero-zcash/</link>
      <pubDate>Wed, 17 Jun 2026 00:00:00 +0000</pubDate>
      <guid>https://arpokrat.com/zh-tw/blog/philippines-bans-privacy-coins-monero-zcash/</guid>
      <description>&lt;p&gt;菲律賓中央銀行剛剛對具有強化隱私功能的加密貨幣施以重擊。以遵循國際反洗錢標準為由，這項決定揭示了一個遠超單一國家範疇的監管動態——任何持有或使用 Monero、Zcash 等資產的人都應對此保持警覺。&lt;/p&gt;
&lt;h2 id=&#34;備忘錄的具體內容&#34;&gt;備忘錄的具體內容&lt;/h2&gt;
&lt;p&gt;&lt;strong&gt;菲律賓中央銀行&lt;/strong&gt;（BSP）批准了由副行長 Lyn Javier 簽署的 &lt;strong&gt;M-2026-023 號備忘錄&lt;/strong&gt;。該文件要求所有持有牌照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停止上架及支援「具匿名化性質的虛擬資產」。備忘錄未點名任何代幣，但所指類別毫無疑義地涵蓋 Monero、Zcash 與 Dash——這些加密貨幣的設計目的正是使交易追蹤變得困難或不可能。&lt;/p&gt;
&lt;p&gt;該措施&lt;strong&gt;即時生效&lt;/strong&gt;，不設過渡期。除了從平台下架這些資產之外，VASP 現在必須依據六大合規支柱評估每一項上架代幣：發行方可信度、市場成熟度、使用案例、透明度與安全性、流動性與準備金、法律合規。此外，業者還須設立內部觸發門檻，當某資產不再符合上述標準時，自動啟動下架程序。&lt;/p&gt;
&lt;h2 id=&#34;實際影響為何&#34;&gt;實際影響為何&lt;/h2&gt;
&lt;p&gt;該備忘錄並未將私人持有 Monero 或 Zcash 入罪，也未限制在受監管平台以外進行的點對點轉帳。消失的是機構層面的通道：受監管的入金與出金管道（在持牌平台上進行的購買、出售、存入與提領）將無法再處理這些資產。&lt;/p&gt;
&lt;p&gt;具體而言，若您在持有 BSP 牌照的菲律賓平台上持有隱私幣——包括 Coins.ph/Betur、Maya Philippines、PDAX、GoTyme Bank 或 UnionBank——您必須在平台被強制下架之前，將其轉移至個人錢包或進行轉換。&lt;/p&gt;
&lt;p&gt;菲律賓擁有超過 1,600 萬名加密貨幣用戶，這項措施對國內市場的衝擊將相當顯著；但對 XMR 或 ZEC 全球價格的影響預計有限——菲律賓在這些資產的全球流動性中僅佔極小比例。&lt;/p&gt;
&lt;h2 id=&#34;fatf-合規放諸四海皆準的理由&#34;&gt;FATF 合規：放諸四海皆準的理由&lt;/h2&gt;
&lt;p&gt;BSP 明確援引與 &lt;strong&gt;FATF（金融行動工作組合）&lt;/strong&gt; 標準的接軌，作為其決定的依據。FATF 是制定反洗錢與反恐融資規則的國際機構。對大多數中央銀行而言，維持與 FATF 的良好關係並非選項——評級不佳可能影響整個國家進入國際金融體系的管道。&lt;/p&gt;
&lt;p&gt;正是同樣的理由，已促使歐盟、日本與韓國在過去幾年中陸續將隱私幣從其受監管平台中排除。菲律賓的決定因此並非孤立案例，而是一個事實上已逐漸成為普遍標準的確認——若一個司法管轄區希望運營國際認可的加密貨幣市場，具有強化隱私功能的資產已無立足之地。&lt;/p&gt;
&lt;h2 id=&#34;一個無人真正解決的張力&#34;&gt;一個無人真正解決的張力&lt;/h2&gt;
&lt;p&gt;值得關注的是，即便支持這項決定的業界人士，也承認其所欲限制的使用場景具有正當性。GCash 的加密貨幣負責人——GCash 是菲律賓最大的金融科技公司之一——明確承認 Monero 與 Zcash「出於正當理由而存在」，並指出隱私是「加密貨幣的核心價值：在不受監控的情況下進行交易的能力」。然而他仍然支持這項措施，認為菲律賓作為一個高度依賴匯款流量的國家，無法在允許匿名資產自由流通的同時，將自身定位為值得信賴的金融基礎設施。&lt;/p&gt;
&lt;p&gt;這種張力並未得到解決，只是被裁定為偏向監管視角：每當這種取捨擺上檯面，匯款規模與國際公信力的分量，始終壓過了正當隱私需求的論點。&lt;/p&gt;
&lt;h2 id=&#34;邏輯的必然延伸走向自我托管&#34;&gt;邏輯的必然延伸：走向自我托管&lt;/h2&gt;
&lt;p&gt;從一個司法管轄區到另一個司法管轄區，反覆出現的模式如今已清晰可辨。格局幾乎一成不變：個人層面的金融隱私在法律上仍屬合法，但透過機構管道行使這項權利正逐漸成為不可能。自我托管（self-custody）目前尚未成為打擊對象——但每一個跟進這套模式的新司法管轄區，都在進一步壓縮這些資產得以在不受監管鎖定的情況下流通的空間。&lt;/p&gt;
&lt;p&gt;我們曾在&lt;a href=&#34;https://arpokrat.com/zh-tw/blog/anonymous-blockchains-privacy-coins-explained/&#34;&gt;匿名區塊鏈完整指南&lt;/a&gt;
中深入介紹這些區塊鏈的技術運作原理，以及它們何以成為監管機構首要打擊目標——涵蓋環形簽名、zk-SNARKs，以及這些技術的實際局限。&lt;/p&gt;
&lt;h2 id=&#34;在正在關閉的管道以外進行兌換&#34;&gt;在正在關閉的管道以外進行兌換&lt;/h2&gt;
&lt;p&gt;隨著受監管平台相繼退出隱私幣市場，非托管且不收集數據的基礎設施，對於任何希望繼續使用這些資產、而不依賴隨時可能改變政策的受司法管轄 VASP 的人而言，其角色變得至關重要。&lt;/p&gt;
&lt;p&gt;&lt;a href=&#34;https://arpokrat.com/zh-tw/swap&#34;&gt;Arpokrat Swap&lt;/a&gt;
 支援兌換 Monero、Zcash 及所有具強化隱私功能的加密貨幣，無需註冊、不收集 IP 日誌、不使用 Cookie——無論您透過明網還是我們的 .onion 地址訪問平台皆然。任何司法管轄區都無法下架我們從未收集的東西。&lt;/p&gt;
&lt;hr&gt;
&lt;p&gt;菲律賓的這項決定，很可能不是今年同類決定中的最後一個。問題已不再是其他國家是否會跟進——近期歷史表明答案是肯定的——而是距離機構層面對隱私幣的訪問成為例外而非常規，究竟還剩下多少時間。&lt;/p&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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